二十個月大男童誤飲火水後十小時,再發生兒童誤飲「毒水」嚴重家居意外,一名電鍍首飾女工,攜含山埃的電鍍水返回沙田 隆亨邨住所,其三歲兒子趁家人不覺,將「山埃水」當礦泉水飲下,中毒昏迷,送院情況危殆,母親稍後被捕。 一名三歲男童誤飲「山埃水」中毒命危,這是十小時內第二宗兒童誤飲「毒水」意外,家居安全問題令人憂慮。有專家指出,成人貪方便,用現成的飲品膠樽或器皿,存放藥水和有危險的化學液體,容易令幼童誤會為飲料,一旦出事便危及小生命。 誤飲含劇毒「山埃水」的男童姓石,三歲,與父母及家人居住沙田大圍隆亨邨學心樓一單位。被捕母親梁X卿,三十歲,據其家人透露在本港電鍍首飾廠工作,涉「對所看管兒童及少年人虐待或忽略」罪名,經調查後准保釋。 警方消息稱,前晚十一時許,石童的母親攜帶一個用礦泉水瓶盛載含有山埃的電鍍水回家,繼續電鍍首飾工作,由於效果不理想,於是暫時停工,將電鍍水和首飾放在一旁。 不料,石童誤以為該支電鍍水為礦泉水,乘家人不覺取來飲一口,家人發覺立即喝止,可惜已遲半步,石童中劇毒陷昏迷。梁婦大驚報警,惟深知山埃毒性厲害,等不及救護車,即抱子衝落樓,截乘的士趕往附近的仁安醫院求救。 醫生得悉石童中山埃毒,即時召救護車,與一名護士陪同護送到沙田威院,石童的父母搭的士尾隨。石童抵院後隨被送上深切治療病房救治。梁婦自責感不安,在病房外憂心忡忡,丈夫不斷在旁安慰,各人神色凝重,坦言並不樂觀,擔心有嚴重後遺症。 警方到沙田威院調查後,拘捕涉嫌疏忽照顧兒子的梁婦帶署,同時檢走該樽電鍍水化驗。下午三時許,兩名探員到病房了解情況,邀請一名男親友返警署協助提供資料。稍後,梁婦獲准保釋候查,本月十九日向警方報到。 至於有人攜含山埃的電鍍水回家,法律界人士指出,若未超出指定數量,未算違法,根據《危險品(一般)規例》,任何人士如使用或儲存超過五公斤金屬山埃作一般用途,必須取得由消防處 處長發出的危險品牌照。 
警員調查後檢走一個500毫升容量的礦泉水樽,內裏仍有小量透明液體 |